#話說

始終在探討,為何我不喜歡和閨蜜的另一半打交道。

也仔細想了想,我也果真不曾把自己困在這種窘境。迄今為止,所有的另一半,都與我毫無任何瓜葛。

全都是以第三人稱先認識,然後非常自然地在正式場合打過招呼,接著回歸第三人稱的身份。(除了某位非常融入我們毛族的m哥之外)

所以這一次,真的考倒我了。

雖說要愛屋及烏、放開心懷、海納百川、有容乃大,但腦海中不經意浮現出多年前朋友曾不吝嗇開導我是個很judgemental的人。

我也是從極力否決這個標籤,到漸漸接受了這件事實。沒錯,好像真的有這個傾向。

冰上加霜的莫過於我更是一個相信直覺和首幾次判斷來裁決我對一個人的印象的人。

所以一旦印象分大打折扣時,情況也是岌岌可危的。

又或許從另外一個角度分析,因為主角是身邊親近的朋友,所以給予他/她另一半的要求也變得苛刻了起來。

解讀:如果你的裁決是你都不想和這個人混在一起,但礙於這個人就是那個另一半,請問該如何解決?

換個思維方式。我們簡單地把“另一半”換成“好朋友”。事情有沒有比較一目了然?

我恍然大悟原來我的處理方式還真是一致。Just leave them alone.

之所以會變成好朋友或是戀人,無非是你們在彼此之間看到了別人看不到的好,所以才能一見如故、一見傾心。所以別人的參與感,其實也並不再是那麼的重要了。

只不過說白了,往後的說話方式就必須得謹慎起來。不能如從前般那麼肆無忌憚、毫無遮掩、毫無忌諱了。畢竟感情的羈絆,有時候微妙得可怕,你無從擔當。

笑一笑,輕描淡寫你的觀點,然後靜待世界。有些話,不得講;有些線,必得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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